市公安局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时间:2018-03-28 00:00
来源:池州市公安局 字体:[ ]
2017年,池州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安徽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将政务、警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不断延伸和拓展政务、警务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提升公安机关服务民生、服务发展的能力水平。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监督。年初,我局研究制定了《池州市公安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工作措施、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并将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落实专人定期巡查市局政务、警务发布平台,掌握市局政务信息发布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制度执行到位。
(二)拓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供给渠道。为顺应“互联网 ”的发展趋势,我局积极推进“安徽公安网池州市公安局便民服务e网通”建设。一是对池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办事项目进行梳理整合,绘制发布最新的出入境、交警、消防、治安、网安、法制、边防等各类业务工作办理流程图;二是精简申报材料,对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前置审批条件一律取消,简化办事流程。目前,已建成一个全市统一的网站集群 “公共服务平台” 行政审批平台”, 基本实现公安行政管理服务事项“一网办”。
(三)全面清理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市局强化清单思维,结合自身实际,对权责清单进行全面梳理,清单建设取得全面进展。目前,我局保留政府权力和责任清单458项、公共服务事项41项、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13项,并于2017年1月向社会公布。
(四)编制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对401项行政处罚类事项编制裁量权行使基准,对20项行政强制类事项逐项制定行政强制裁量基准,对公安机关18项行政审批编制审查工作细则,对35项保留的权力事项逐项制定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对1项取消的权力事项编制监管服务细则,对政务中心公安窗口17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重新编制办事指南。
(五)丰富公开载体。进一步完善池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优化网站栏目,强化动态更新,及时对外发布公安工作与队伍建设工作亮点、主要成效和大要案侦破情况、先进典型事迹等。利用“池州公安在线”微博、“池州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引导社会和网络舆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托池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务、警务信息2292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02条,政务动态类信息1638条,其他类信息552条(包含解读类信息15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67个等)。
(二)依托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务信息400余条。其中,领导活动42条,人事信息9条,政策法规信息62条,部门文件27条,决策公开及落实类信息51条,计划总结9条,财务信息6条,招投标信息22条,新闻发布类信息9条,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35条。
(三)利用新浪微博平台发布警务资讯。2017年,池州公安在线微博粉丝约为135790人,累计发布信息两万余条,及时回复网友的咨询和疑问,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
三、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情况
市公安局政务中心公安窗口共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6896余件,其中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许可2655件,烟花爆竹运输证许可146件,公章刻字业审批6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许可1件,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审批15件,旅馆业特种行业审批22件,船舶户口簿、船舶户牌、船民证办理等其他事项4051件。
四、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件,办结3件,满意率100%。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
2017年,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深入;二是回应群众关切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一是认真仔细梳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补充完善公开目录,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方便公众查询;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不断增强工作透明;三是进一步提升主动作为意识、依法行政意识,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以实际的工作成效回应群众关切,进一步提升留言办理工作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