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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7 00:00 来源:池州市公安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1池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池州市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池州市清风西路111号池州市公安局,电话:0566-2818019,邮箱:czga2818019@163.com,邮编:247100)。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不断完善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提升政务、警务信息公开质量。

(一)主动公开

一是加强信息及时公开。及时把握变化信息并公开,全年信息更新468,其中政策法规发布量22条,规划计划发布量5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发布量19条,建议提案办理发布量30条,“人事信息”发布量23条,财政资金发布量33条,行政权力运行发布量133条,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发布量71条。

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力度。通过图文解读、文字解读、漫画解读和问答解读等形式推进解读形式多样化。其中《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的通告》通过连续五期“你问我答”的解读形式给群众答疑解惑。

三是加强警民互动信息公开。一是网络舆情主动回应。共答复厅(局)长信箱176件、市长信箱46件、市长热线1923件,均依法、严谨、规范答复,做到线上答复准确、线下积极作为。二是及时公开我局承办的13件人大代表建议和18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便于公众了解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市公安局共收到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答复类型一件是同意部分公开,一件是非本部门掌握。本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00年来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将本部门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和牵头起草代拟的市政府文件录入政策文件库,共录入16份部门文件,并做好配套政策解读和政策问答。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日常维护部门网站。我局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信息发布及日常维护管理等工作。全年部门网站池州市公安局发布警务资讯512二是加强新媒体运行。全年国家级媒体采用121篇次,各级主流媒体新闻媒体刊(播)发稿件1679件,“池州公安在线”微信微博及抖音发布量均达5000余

(五)监督保障

一是职责分工明确。印发了《池州市公安局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明确我局各部门职责和时限要求。二是认真开展自查。9月上旬,我局集中组织开展了一次政府信息公开自查。认真查摆存在问题,并根据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053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38844

行政强制

827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22.837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问题主要表现在少数栏目更新不及时,政策解读有待进一步规范加强,内容审核不够严谨细致,如网站还存在一些错字等。

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学习贯彻力度。组织局直各单位深入学习贯彻《条例》,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及时准确全面真实公开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紧盯重点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分工,持续推进公安特色领域信息公开,满足群众知情权,以公开促规范加大审核力度,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完整、安全。加大培训力度。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者的专业知识学习和技能培训,提高广大政务公开工作者的能力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年度有二个创新:一是公开形式创新。创新践行“网上群众路线”,联合池州人网开通“公安面对面”警民互动平台。截至目前,共收集意见建议127条,推动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两项专项行动,解决了群众关心关切的小问题。二是完善政策通咨询内容发布。对社会公众关心的政策解读、政策问答等内容进一步完善,为提供“一站式”政策咨询服务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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