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公安局2014政务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05 00:00
来源:池州市公安局 字体:[ ]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我局进一步政务深化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强化政务公开监督,以公开促效率、树形象,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现将2014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年初,我局根据领导变动及时调整市公安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多次召开会议,组织学习政务公开工作新知识和新要求,研究部署2014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池州市公安局政务公开暂行办法》的要求,严格落实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公开程序、流程,分工、责任、考核等各项规定。
(二)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公安局政务信息传报制度,局办公室明确专人收集整理汇编需要公开的警务信息,确保按质按量完成信息上报任务。根据公安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警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上网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等,实行政府信息公开“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确保公开信息的安全。
(三)完成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编制。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全面系统地清理、逐条逐项地梳理我局信息目录,确保我局政务公开信息资料规范、准确、鲜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市政府办有关文件要求,制订了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按规定公开政府信息。201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400余条,包括机构领导、机构设置、部门动态、人事信息、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业务公开、财政信息等信息。
(二)创新公开形式
一是通过池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安徽公安网池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安政务微博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公开,不断提高政务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二是通过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受到了社会的好评。通过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积极主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汇报公安工作情况,解决代表委员提出的实际问题;三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公开公安工作。2014年,我局通过中央、省、市、县各级媒体刊播各类宣传报道3200余篇;四是相继组织开展了防电信诈骗宣传、110宣传、“春运”、防盗窃宣传、“6•26”禁毒宣传、“12.4”法制宣传和“119”消防安全宣传等主题活动,发放各类材料10万余份,解答群众咨询3500余人次。
三、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情况
市公安局按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统一要求设置了市局政务中心窗口,并安排专人受理各项业务,为群众提供了文明、规范、便捷、高效的服务。2014年,市公安局法制、110指挥中心、刑侦、交警、治安、消防、出入境管理、网安等部门公开了行政许可的职责权限、办理事项、依据、程序、期限、收费标准、流程以及行政相对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文本等,方便了群众办事和监督。窗口设立以来,窗口办结率、满意率为100%,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和咨询投诉情况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全年共接群众电话咨询申请约2628次。其中车管业务电话咨询1700余次;案件、事故电话咨询800次;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包括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咨询128次,其他申请80余次,全年所有通过传真申请政府信息均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根据市政府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要求,我局无重点领域的信息。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因政务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学习、强化考核,继续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专司其职的工作格局,保证政务公开工作健康发展。
二是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特别是社会公众息息相关的政策法规、办事指南和网上申报审批等信息的提供,为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社会公共服务。
三是进一步加强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建设,把开展政务公开活动与公安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开创出政务公开工作的公安特色,把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推向规范化、制度化的新局面。
四是完善政务公开的督查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考核制度,继续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反腐能力、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机关的重要内容,不断把政务公开工作深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