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和部署,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截至目前,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顺利。现将2008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通知下发后,我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了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王迎春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相关工作进行研究布署。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科室负责人具体实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明确工作职责,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和途径。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池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制定了实施步骤,细化了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强化了各科室职责分工,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和有序开展。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由办公室牵头对对近年来已收公文和已发公文进行梳理,同时收集各项业务开展的相关资料,编写了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由于我局涉及保密工作较多,为了做好保密工作,必须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必要的保密审查。所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要求经过工作小组、审议小组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审定和签字后上网对外公布,对涉密内容的坚决不上网,做到严格审定,规范公开。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和监督等六项制度,有效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组织机构情况
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加强和完善组织机构建设。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王迎春任组长,党委委员、副局长饶长林、朱少平、王斌、卢义发任副组长,有关科室(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的有关科室和人员,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对近年来公安机关政府信息,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
依据索取号、信息名称、内容描述、产生日期、文件编号、查导途径、责任部门等要素,完成机构概况、政策法规、规章、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及其他等五个方面的目录编制任务,发布内容149条,在目录与内容之间建立超接链接,方便群众查阅。
制定职权目录及流程图。对现有行政审批项目,按照项目名称、行使依据、收费标准、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间、办理时限等方面逐一制作行政职权目录及对应流程图。
我局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所有公开信息均能做到及时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共接群众电话咨询申请约2220次。其中车管业务电话咨询约1200次;案件、事故电话咨询800余次;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包括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咨询120余次,其他申请100余次;全年所有通过传真申请政府信息均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共有3个申请因涉及案件办理规定、保密规定等原因,没有公开政府信息。
五、网站等载体建设情况
对公安门户网站进行全面改建,建立“政务公开”、“在线受理”、 “在线申报”、“池州警视”、 “下载服务”及“举报信箱”等栏目。在“政务公开”栏目下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14个小栏目。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市公安局对公开政府信息实行免费提供,无偿服务,全年公开的政府信息均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七、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市公安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思路
(一)存在的问题。当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在不断规范之中,尤其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拓展。虽然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都在电子政务网站上予以公布,但在网站上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查询、检索系统功能还不够强大。
(二)改进思路。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进一步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积极服务广大人民群众。
1、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2、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增加受理点。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3、拓展公开形式。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汇聚和集中查询功能,增加适合社区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集中发布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4、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池州市公安局
二〇〇九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