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方浩代表: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低速电瓶车管理》的议案我局已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三轮、四轮低速电瓶车因具备车速比电动自行车快、装载能力大、能遮风挡雨、手续简单等优点,正在逐步渗透我市市场,且呈愈演愈烈之势。此类车辆驾乘人员多以中老年群体为主,安全意识淡薄,加之车辆本身安全性能不高、又无保险,安全隐患大,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成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亟待破解的难题。
一、电动三、四轮车系统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切实加强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的系统治理,今年,市创城指挥部将三轮、四轮电动车整治工作列为文明城市创建“十大提升行动”之一,我局交警支队结合我市实际,开展电动、燃油三轮车及助力二轮车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同时,探索系统治理措施,切实加强电动车的交通安全管理。
(一)多途径开展宣传。通过微博、微信、led电子显示屏和发放《交通安全 安全出行》安全宣传手册、宣传横幅、漫画等形式,广泛宣传驾乘三轮、四轮电动车的危害。通过城区大喇叭、微博、微信公众号和fm96.6交通旅游频道等手段,围绕“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相关内容,宣传驾乘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的危害,提升广大出行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稳定。2022年4月29日,发布了《关于规范电动三、四轮车交通管理的通告》和三轮电动车可上牌车型概览。今年以来,已印制发放4000余份关于“三轮四轮电动车”的宣传单页。
(二)常态化路面管控。一直以来,公安交警部门始终把电动车管理作为主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一方面常态化开展电动、燃油三轮车及助力二轮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尤其对人货混装、拼组装车辆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截至2022年5月30日,共查处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9362起;另一方面积极开展摸底排查工作,依托主城区学校、劝导点、农贸市场周边等地执勤点,设置登记点开展登记摸排工作。截至2022年5月30日,已摸排无牌三轮四轮电动车5399辆,为下一步综合治理工作打好基础。
(三)加强部门协作。市公安局主动靠前,根据实际情况,去年以来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多次组织人员深入销售门店动员、呼吁不销售非标三轮、四轮电动车。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低速电动车综合治理座谈会,就力促不合格车辆退出市场、追加不合格车辆生产、销售主体连带赔偿责任和为行政机关执法提供司法保障等达成共识,与会单位表示将进一步对低速电动车的综合治理采取务实举措,必要时推动城市立法,助力池州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目前,我省尚未出台电动三轮、四轮车相关法规,也未将其纳入立法计划。日常执法实践中,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管理的规定。2022年4月25日,省公安厅、省经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省邮政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三轮四轮电动车综合治理意见》(皖公通[2022]12号),根据《意见》精神和我市实际,市公安局已就开展三轮、四轮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向市政府进行专题报告,市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也作了专题部署,综合整治的电动车备案系统搭建、风险评估、征求意见等前期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下一步,待正式工作方案上市政府常务会议后,市公安局将按照方案要求,主动作为,加强协作配合,强化源头管理,全面整治秩序,广泛开展宣传,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如有新的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致
礼
池州市公安局
2022年6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