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方浩代表: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建议》我局已经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虽然总体上有较大提升,但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农村公安交通管理力量相对薄弱,农村地区交通事故及死亡人数占比大。实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根本性好转,必须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共治,才能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根本改观。
一、我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一)管理力量投入方面。一是警力分配情况。全市公安交管部门有公路巡逻中队1个、乡镇交警中队20个。二是队所联动情况。今年2月市公安局制定《池州市公安局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办法》。三是农机管理力量。池州市有24个乡镇设有农机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共有农机监理人员67人(非专职监理人员23人),每个乡镇人数1-5人不等,主要职责是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协助县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对拖拉机、收割机进行年检,开展农机统计相关工作,收集、整理、传递农机化信息。四是“一长两站两员”情况。池州市现有乡村道路专管员172人(分路长),累计设置路长制公示牌754块;交通安全管理站52个,人员配备全是乡镇工作人员兼职;劝导站40个,劝导员80人。
(二)管理与服务延伸方面。 一是农村车驾管服务延伸情况。池州市车驾管业务服务点(含各交警大中队、派出所办理业务及流动服务)25个;参与交通管理服务的机构 4s店7个、摩托车销售企业1个、保险企业10个、警邮合作网点48个,工作量占全市车驾管业务比重为2.75%,全市目前未推广摩托车带牌销售。 二是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情况。开展“美丽乡村行”巡回宣讲、“七进”等交通安全社会面宣传以及利用行政村、高速公路服务区、驾校、客运场所等宣传阵地开展宣传。组织辖区各个大队深入外卖、快递行业,出租车、网约车行业、长途客运行业等开展“一盔一带”等“七进”宣传活动。利用短信平台,向旅游客运、公路客运驾驶人、农村地区重点驾驶人等群体点对点发送安全提示短信,提示务工农忙出行、雨雾天气出行、清晨傍晚出行的交通安全注意事项,切实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持续开展“醉驾入刑”实施十周年主题宣传活动。
(三)推动“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和“四好农村路”建设。交通部门今年将投入570.1万元,完成41.512公里村道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投入1060.1万元完成9座危桥加固改造项目建设任务,全面提升农村公路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水平。将按照计划完成2021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共127.036公里;完成2021年农村公路养护提升工程431.059公里建设任务,争创全省品质示范路,积极营造“畅安舒美”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推进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的思路及建议
(一)坚持立足实际,稳步推进我市农村交通安全工作。一是积极推动政府主导。充分发挥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平台作用,围绕推进农村交通安全村、“两站、两员”建设、“路长制”推行等重点难点,逐级提请党委政府重视支持,给予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借势乡村振兴战略,将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发展综合考核。二是完善科技手段。将主干公路防控体系建设向县乡道、村级公路延伸,依托农村“雪亮工程”建设,共享科技管理资源,提升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科技化水平。三是综合施策。积极推动部分偏远山区乡镇派出所、交警队联勤联动、一体运行,进一步改进交警勤务。联合公路部门持续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五小工程”建设,尽最大努力消除公路隐患存量。建立农村特别是公路沿线乡村交通安全工作常态机制,逐步提升农村居民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错时开展农村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突出流动执法、动态巡控,坚持严管农班车、大货车、摩托车、面包车及电动车。推动农村交通事故司法调解、人民调解、仲裁调解机制运行,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综合调解,进一步解放警力。
(二)借势抢抓机遇,强力推动农村交管服务体系健全完善。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物质和精神生活的日益丰富,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根本性改变,给公安交管工作提出新的任务、更高要求。公安交管部门要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真正摒弃老观念、旧思想,不断回应广大人民群众新期盼,切实推动农村交管服务体系的健全完善。一是借势优化窗口服务。借助乡村振兴创新基层管理体制机制,以整合优化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为契机,积极融入“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以方便人民群众办事为出发点,将该下放的、能下放的,一律下放到乡镇一级交警中队,推动依托交警中队开展小型汽车检验服务。二是拓宽互联网自助服务。大力推进互联网自助平台建设,围绕当前农村居民查询交管业务不方便和处罚交款难等问题,推动依托邮政、银行、派出所设置公安交管自助服务站,真正把交管服务送到群众的家门口。三是优化志愿服务。借助乡村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积极发展农村社会交通安全志愿服务,以乡镇党委、政府名义聘请乡镇村工作人员、学校老师为交通安全宣传员、协管员,定期开展进村组、进学校、进家庭宣传活动和劝导工作。
(三)注重顶层设计,推动农村交通安全工作实现根本改观。一是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严格奖惩考核。建议国家级、省级从推动各级政府落实责任上下功夫,在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政策机制时,要层层明确责任和资金分级保障要求,并将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的好坏,直接与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年度发展考核挂钩,将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纳入市辖区安全生产考核,压实县区、乡镇一级领导责任,列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考核内容,牢牢掌控主动权,逐步扭转交警“单打独斗”局面,切实解决县区、乡镇普遍不重视、推动不到位的现状。二是强化顶层设计,破解难题,严格源头监管。建议国家级、省级层面重点推动超标电动车、四轮电动车生产销售“市场准入”的问题,严把源头关,对不具备生产资质、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予以曝光、逐步淘汰,严禁不合格、无公告车辆流入市场、流向农村、行驶在路上,从根本上解决路面交警末端管理面对的压力;同时,要从国家和省级层面推动严禁此类生产企业招商引资到地方,逐步淘汰落后企业。三是打破部门壁垒,丰富管理手段,形成共治合力。进一步推动涉及交通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完善,如在共享农机车辆信息上实现新突破,突出解决好当前拖拉机上路行驶、交通违法处罚、交通事故处理面临的问题,便于日常执法管理;进一步推动出台摩托车、电瓶车购置保险的普惠政策,鼓励建立多元化保险购置机制,解决长期以来保险公司不愿卖、车主不愿买的难题。
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如有新的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池州市公安局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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