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方晓明代表: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无牌无证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管理的建议》我局已经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三轮、四轮电动车以其经济、便捷等优势,数量迅速增长,且驾乘人员多以中老年群体为主,安全意识淡薄,加之车辆本身安全性能不高、又无保险,安全隐患大,成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难点和重点。我市公安交警部门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在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的同时,对三轮、四轮电动车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积极探索系统治理办法,切实加强电动车的交通安全管理。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持续开展宣传。通过线上微博、微信、led电子显示屏和线下发放《交通安全 安全出行》安全宣传手册、宣传横幅、漫画等形式,广泛宣传驾乘三轮、四轮电动车的危害。2020年10月份市公安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等单位在主城区秀山门广场开展了三轮、四轮电动车主题宣传。
(二)常态进行管控。公安交警部门始终把电动车管理工作作为主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组织警力常态化开展三轮、四轮电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对其中的人货混装、拼组装车辆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今年以来(截至6月2日)共查处三轮、四轮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800余起。
(三)积极主动协调。为形成管理实效,公安交警部门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主动对接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等部门,努力推动开展综合治理工作,目前文件起草、治理经费落实等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秩序整治再强化。一是继续以查处三轮、四轮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持续保持严管重罚高压态势,积极谋划对该类车辆的专项整治行动;二是开展三轮、四轮电动车违法行为曝光,对其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和纠正,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营造创城交通秩序整治氛围;三是积极主动配合住建、交通等部门,完善非机动车道的相关设施,在建设和管理等方面形成合力。
(二)宣传治理再跟进。一是继续开展三轮、四轮电动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多渠道开展三轮、四轮电动车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危害性宣传,扩大社会知晓度,使广大消费者自觉选购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二是提请市政府在全市开展三轮、四轮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规范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引导三轮、四轮电动车在上下学、上下班错时高峰出行,积极对接司法部门解决其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不断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
(三)源头管理再深入。一是建议市场监管等职责部门加强三轮、四轮电动车生产、销售管理,严查违规生产、销售三轮、四轮电动车行为;二是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购买、使用三无三轮、四轮电动车发生的交通事故,维护人民群众、消费群体的合法权益。引导当事人对生产、销售企业提起民事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如有新的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致
礼
池州市公安局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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