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玉琳委员: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在城区主要交通干道人行斑马线设置人行信号灯的建议》我局已经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长江路、秋浦路等主要干道未设置人行管制措施的增设人行信号灯的建议:按照gb14886-2016国标要求,路段人行信号灯设置条件是指在高峰时段人行流量每小时至少达到300以上人次的路段才可以设置。目前长江路、秋浦路等主要交通干道已经施划斑马线但未设置灯控路口的均不符合设置条件。今年以来,交警支队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将长江路、秋浦路和东湖路列入机动车礼让斑马线示范路,同时,为了加强管控,我支队积极争取资金,今年计划在主城区设置6套机动车礼让斑马线设备。截至目前共查处起1.5万余起,有效预防了主城区涉及行人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关于加强对行人闯红灯、过马路不走斑马线等行为进行有效管理及加大处罚力度的建议:今年以来,交警支队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通过“教育处罚”的手段,采取惩防并治:一是利用早、中、晚高峰路口执勤时段加大对行人闯红灯、过马路不走斑马线等现象的管理力度;二是不定期的开展非机动车、行人专项统一行动,行动中对行人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了劝阻力度,对不听劝阻的当事人坚决依法予以处罚,同时执勤民警向接受处罚、劝阻的行为人详细讲解此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要求他们远离交通陋习,文明出行,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环境。根据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此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三、关于利用各种媒介加大遵守交通法规的宣传的建议:交警支队非常重视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今年上半年,我们一是抓好联办专栏,深化传统媒体宣传。支队联合市文明办在池州人网设立“交警面对面”专栏,在池州日报开辟《红绿灯下》专栏,在池州旅游交通广播电台开辟《一路同行》的专栏,支队安排专门警力到市电视台主持《池州警视》专栏节目,加强与中央电视台等国家、省、市主流媒体的沟通联系,扩大宣传覆盖面,让文明出行深入人心,提高广大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截止
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如有新的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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