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柯春平委员: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对电动车治理的建议》提案我局已经收悉,现答复如下:
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快捷、方便操作等优势,备受广大人民群众接受和青睐,成为群众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同时,受到不同年龄、不同职业、不同文化程度等因素的影响,使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参差不齐,使之成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难点之一。
一、关于加强公共交通建设
一是加强城市公共交通法制建设。为优先发展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解决公交企业存在的问题,2014年初,出台了《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实施意见》,明确了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并制定扶持措施。
二是加大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根据《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实施意见》,市政府已将公交场站建设纳入今后城市建设项目范围之内。2014年市政府确定了一场(东部园区公交综合停保场)六站(2路、6路、9路、10路、11路、29路首末站)建设项目。目前,2路、10路已投入使用,16路、20路、29路首末站已竣工验收。公交场站的建设对提升我市公交形象和方便群众出行,起到关键作用。
三是加强公交服务质量监管和考核。依据新制定的《池州市公交客运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开展好公交考核工作。服务质量考核每年2次(半年1次),考核结果将作为政府对公交企业补贴的重要依据。
四是优先资源配置,加快公交企业改制重组步伐。针对公交目前现状,按照市政府要求,年初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与业内优秀交通运输服务企业进行了积极对接,经实地考察和多轮谈判,政府将通过授权经营、参股经营等方式引入优秀企业参与我市交通运输服务发展。为有力推进此项工作,市政府已成立道路运输服务业重组合作推进组、公交公司改制重组工作组。相关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公交公司改制重组工作一旦落实,主城区公交企业将资源配置更优化、法人治理更完善、管理理念更先进、运营模式更有效。
随着各项措施的落实,我市城市公交将迎来新的发展期,公交出行将更便捷。便捷的城市公交将改变人们的出行方式和缓解城市交通压力。同时对电动自行车的治理工作将发挥积极作用。
二、关于加强电动车道疏导
近年来,我局交警部门注重加强非机动车道的清理,积极为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创造良好的道路条件。一方面建议有关部门加大停车场的建设力度,改善和缓解城市停车难压力,并加大力度,严厉查处机动车占非机动车道违法停车,确保非机动车道通畅;另一方面建议建设部门在城市道路改建、扩建时,尽可能地拓宽非机动车道、整修非机动车道路面,为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提供良好的道路条件。
近年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大力开展了电动自行车有序停放的整治工作,通过积极宣传引导,逐渐养成广大市民自觉规范停车的习惯。
三、关于执行登记上牌和年审
车管所在办理电动行车注册登记中,经与国家发改委发布的电动自行车公告进行比对,对属于公告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经过车主提供身份证明、电动自行车合格证和正式购买发票,依法依规给予注册登记。目前,国家尚未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非机动车需要定期参加年审,无法强制非机动车参加年审。
四、关于加强违章行驶的监管
一是从宣传入手,不断加强交通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多年来,我局交警支队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通过走进学校、企业、单位上好一堂安全课,摆放宣传展板“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悬挂各类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利用电子显示屏播放宣传短片等各种形式,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进一步普及道路交通安全常识,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能力;二是在日常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路面执勤民警坚持在主城区的各主要路口指挥、引导非机动车到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纠正非机动车不各行其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等行为,旨在通过长期的管理和引导,促进广大非机动车驾驶人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
五、关于上路安全措施的管制
目前道路上行驶的电动自行车速度较快,逆向行驶、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仍较为普遍,我们将在加大宣传教育、指挥疏导的同时,积极倡导电动车驾驶人戴安全头盔,以减少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伤亡。
下一步,我们将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契机,继续加大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管理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全力维护主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如有新的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人:程警官,联系电话:2093006)。
致
礼
池州市公安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