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池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82号
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刘若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放宽外地户籍在贵池区落户门槛》我局已经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的工作
(一)实行进城落户“零门槛”。我市早在2011年就出台了相关政策,积极放宽了人才、务工人员的落户政策,2016年1月,市政府印发了《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放宽了户口迁移条件,只要有合法的职业或住所(含租赁房屋)均可在池州落户(取消“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落户条件),并将随迁人员由直系亲属放宽到近亲属,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生活的常住人口落户我市城镇。
(二)实行“居住证”制度。2011年5月我市被省公安厅批准为居住证制度试点城市。12月我市出台了《池州市租赁房屋流动人口和居住证服务管理规定。2012年6月居住证制度在我市贵池区正式施行。公安、教育、人社、民政、卫生、计生、住建委等相关部门也相继出台了与居住证相配套的一系列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截至目前已发证2万余张。
(三)鼓励农民进城落户。2015年6月1日,市政府出台《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主城区房地产业健康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本市内自愿退出合法宅基地还耕、还林的农民,进城购普通商品住房,按其所购住房面积200元/㎡给予补贴,保留原有宅基地的按其所购商品住房建筑面积100元/㎡给予补贴,鼓励农民进城购房。同时,对来我市购房的群众,在已交首付款,签订购房合同并已在房管部门备案的情况下,视为已取得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可凭相关材料先行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建立覆盖面更为广泛的宣传网络,围绕“户改”政策及配套措施,制定宣传发动工作方案,组织人员深入企业、工地、学校、农户和商家店铺,上门宣传,解疑释惑,让户籍制度改革政策深入千家万户,家喻户晓。
二是发挥公安职能,增加城市吸附力。充分发挥公安职能,实行打防管控一盘棋、宣传教育服务一盘棋,大力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同时不断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力构建人防、物防、技防于一体的立体化防控格局,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用优良的治安环境吸引人,进一步增加城市吸附力。
池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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