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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和改进城市货运车辆通行管理工作,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创造良好城市人居环境,保障池州市经济社会更好发展,根据公安部《关于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公交管〔2022〕299号)要求,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调整池州市中心城区货运车辆禁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皮卡车通行政策:皮卡车(多用途货车)全天允许驶入禁行区域。
二、新能源货车通行政策:新能源轻型及以下厢式和封闭式货车全天允许驶入禁行区域。
三、重中型货车通行政策:由每日5时至23时禁止驶入禁行区域调整为每日6时至23时禁止驶入禁行区域,其余事项严格按照池州市《关于调整池州市中心城区货运车辆禁限行措施的通告》(2021年)执行。
四、通行码网上申领方式:限制通行的重中型货车确需在禁限行时段路段通行的,线上可通过“交管12123”app、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申领通行码,经审核备案后,按通行证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五、其它规定如遇重污染、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的,限行管理按照相关通告执行。特此通告。
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