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电动车逐渐成为部分家长接送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工具然而,在上下学时段也能看到学生骑行电动车且时常伴随着一些交通违法行为比如不戴头盔、闯红灯、走机动车道……
池州公安再次提醒广大家长及学生电动自行车不能“乱”骑。骑行电动车需注意哪些问题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1.未“够龄”不得骑行电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且无妨碍安全驾驶的身体缺陷、疾病。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仅限搭载一人,但是驾驶不具备搭载条件的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搭载人应当在驾驶人后方正向骑坐。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采取使用安全座椅等保护措施。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年满16周岁在法律上是可以骑行电动自行车的,但交警还是建议同学们最好不要骑。虽然同学们身体长高了已有“小大人”的模样,但对电动车掌握能力还远远不够,且道路交通情况较为复杂,同学们的应变能力较弱,难以应对突发事件。
2.骑乘者均需佩戴安全头盔
骑乘电动车须佩戴安全头盔,头盔是遇到危险的最后一道防线。不戴头盔,当头部撞击到地面、坚硬的石块、铁制的栏杆等物品时,就是“以卵击石”。 3.不走机动车道,遵守交通规则
非机动车要走非机动车道,不要在机动车道上与小汽车、大货车等车辆“硬碰硬”。电动车的本质是“肉包铁”,一旦与机动车发生碰撞,只会是受伤害更重的那一方。同时,骑行电动车需遵守交通规则,不逆行,不闯红灯,不要呈“s形”骑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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