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王卫东
2022年9月24日,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印发了(《关于调整池州市中心城区货运车辆禁限行措施的通告》)。根据“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现由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单位对此政策作如下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优化和改进城市货运车辆通行管理工作,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创造良好城市人居环境,保障池州市经济社会更好发展,根据公安部《关于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公交管〔2022〕299号)相关文件要求,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货车限行政策进行了调整。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按照公安部关于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服务改革要求,持续优化改进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工作,集中清理全城24小时禁止货车通行等问题,全面推广利用“交管12123”app网上核发货车电子通行码,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规范化、精细化、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国发〔2022〕12号)和公安部《2022年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力稳住经济大盘重点措施》(公通字〔2022〕17号),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更好保障物流畅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力稳住经济大盘。
三、工作目标
优化和改进城市货运车辆通行管理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优化皮卡车通行政策
(二)优化新能源货车通行政策
(三)优化重中型货车通行政策
(四)明确通行码网上申领方式
五、新旧政策差异
(一)明确了皮卡车、新能源全天候不限行。
(二)重中型货车限行时间由5时至23时禁止通行调整为6时至23时禁止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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