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因其小巧灵活很好掌握渐渐成为了人们出行的代步工具
为了加强电动车综合管理
保障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
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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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市民朋友关心的即将开展的
电动自行车上牌问题
池州交警为您来一一解答
问题一:池州市电动车上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国市监标创〔2019〕53号)和《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的通告》的要求,我市将进一步加强电动车管理,自集中上牌日(2021年8月20日)开始,原则上至2021年10月20日开展在用电动车集中登记上牌。
问题二:哪些电动车可以上电动自行车号牌?
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以购买发票日期为准),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简称“旧国标”)和省公安厅发布的符合登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名录的合格产品,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
2019年4月15日后购买(以购买发票日期为准),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和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且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管理系统中可以查询到的合格产品,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
问题三:哪些电动车可以申请临时通行备案?
2021年7月29日前购买的不符合新、旧国家标准,不能办理电动自行车牌证的在用超标电动车,进行临时通行备案,发放临时信息牌,设置3年过渡期,过渡期截止至2024年8月20日。过渡期内,使用临时通行备案信息牌的电动自行车允许上路通行。
问题四:未申领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通行备案的电动自行车能否上道路行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的规定,电动自行车按规定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因此,电动自行车未申领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通行备案的禁止上道路行驶。
问题五:外地户口,在池州办理电动车上牌,需要居住证吗?
不需要办理居住证。
问题六:发票、合格证早就不知道放哪了,应该怎么办?
如果合格证、发票遗失,必须以制式承诺书的形式保证车辆为合法来源,进行临时通行备案,发放临时信息牌。
问题七:骑乘电动车要不要戴头盔?
头盔可以有效保护骑乘人员的安全,骑乘电动自行车建议佩戴安全头盔,骑乘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问题八:办理电动车上牌是否需要收费?
2021年8月20日至2021年10月20日,个人申请办理的电动车牌证免予收费(共享电动自行车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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