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天破案,7天追回40万元损失。2月20日,江西省抚州市刘先生将一面印有“为民服务 廉洁高效”的锦旗送到东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对民警及时为其挽回被诈骗的40万元表示感谢。
1月29日,刘先生向东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警称,自己在东至县胜利镇被江衢州市人诸某某以工程项目劳务分包签订合同为由,骗取了项目工程款40万元。接警后,民警当即立案展开调查,通过对所签订的分包合同、涉及的对方公司情况以及涉案资金的流向,民警很快确定了诸某某的犯罪事实,在掌握了嫌疑人诸某某的落脚点后,迅速抓获归案。到案后,诸某某仍百般抵赖,但在民警的铁证面前,诸某某只得承认了自己的合同诈骗的事实,并且联系其家属将诈骗的40万元保证金退还给被害人刘某某。
目前,犯罪嫌疑人诸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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