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第19届亚洲运动会和第4届亚洲残疾人运动会(简称“亚运会”),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安徽省公安厅通知,决定在活动举办期间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禁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临时禁飞时段:2023年9月19日0时至2023年10月29日24时
二、临时禁飞区域:池州全域(高度由地面至无限高的空域内)
三、临时禁飞类型:停止一切体育、娱乐、广告类通用航空(主要指飞行高度500米以下、飞行速度小于200千米/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飞行目标,如: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许愿灯及其他空飘物等,以下简称“低慢小”目标),以及未经批准的无人机飞行。经依法批准用于电视转播、航拍、警务、应急救援等活动的除外。确需使用相关航空器进行应急作业的,须依照相关程序严格履行审批和报备手续。
四、其他要求:根据2023年5月31日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之规定,池州市公安局将依法开展相关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池州低空管制工作,保障低空经济健康发展,请池州区域内具有制作、操纵、驾驶技能人员(含无人机爱好者、摄影爱好者、商业广告类飞行机构)、主动联系池州市公安局,进行登记备案,以保障后期便捷、规范和合法飞行,避免不必要损失。
五、责任追究:禁飞期间请各单位及广大居民、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凡违反通告规定,在临时禁飞区域实行飞行活动的,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举报(申请)电话:15656655667。
池州市公安局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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