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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91号建议的答复-凯发k8官网下载客户端中心

发布时间:2023-05-23 16:55 来源:池州市公安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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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沈志刚代表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监督的建议我局已经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3月1日《池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生效施行以来,市公安局牵头会同市直有关单位,从宣传发动、组织领导、基础建设、集中整治等多个方面协同发力,强化政策措施,严格责任措施,着力构建养犬管理长效机制。

(一)深入宣传,全面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坚持把促进养犬人素质提升作为养犬管理的关键,聚焦《条例》贯彻实施和养犬必登记、遛狗必牵绳、便溺必自清、违法必处罚“四必”措施落实,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的力度、深度和广度,在全社会营造烘托依法、文明养犬的良好氛围。一是网上宣。利用《池州人网》《池州公安在线》等多个平台宣传文明养犬相关规定。依托“警民议事厅”微信工作群、小区业主微信群,发布文明养犬信息、违规养犬法律责任,及时曝光违法养犬典型案例,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养犬规定。二是路口宣。聚焦上下班人流密集时段,在主城区主要交通路口,通过喇叭循环播放文明养犬规定,同时在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进入口设立文明养犬提示牌,提高《条例》群众知晓率三是阵地宣。通过在主城区宠物医院设立文明养犬宣传专栏,利用小区公告栏、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文明养犬宣传标语,发放《致养犬市民的一封信》等形式,点对点向养犬人普及文明养犬规范,提高宣传实效四是面对面宣。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督促执法队员在处罚不文明养犬行为人时,主动向养犬人宣传《池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引导养犬人进一步树立文明的养犬意识。

(二)强力推进,形成贯彻《条例》长效机制。坚持齐抓共管、长效长治原则,全面构建公安牵头、部门负责、属地主责、群众参与的治理格局。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领导担任组长、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主城区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紧盯“养犬未登记办证清零,一户多犬清零,流浪犬、无主犬清零,遛狗不牵绳、便溺不自清等不文明养犬行为清零,犬只扰民、伤人投诉清零”五个清零目标,进一步明确部门和载体单位工作职责。二是严肃通报约谈。市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政府督办室有关单位共同参加,不定期对文明养犬工作开展督导,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或部门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单位职工不文明养犬行为通报至所属单位。三是发动群众参与。制定有奖举报制度,制定发布《不文明养犬有奖举报通告》,提高对不文明养犬行为举报人给予物资奖励途径,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犬类管理工作,倡导依法文明养犬行为。

(三)严格执法,有效治理违法养犬问题。坚持把行政执法作为养犬管理的突破口,市公安局主动担当尽责,市直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积极采取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增强执法的刚性。一是流浪犬只应收尽收。公安、城管、住建、农业农村、街道等单位组成联合整治小组,在重点管理区域范围内先后组织开展多轮不文明养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基本杜绝主城区街面流浪犬现象。二是重点时段应巡尽巡在晨练、晚练等遛犬行为和流浪犬出没的高峰时段,组织干警对公园、广场、小街背巷等场所进行巡查,加大提醒和执法力度,督促养犬人依法、文明养犬。三是违法行为应处尽处。不定期集中组织开展整治行动,对违规饲养禁养犬、大型犬只不按规定登记饲养、犬只扰民等行为严肃查处,对阻碍执行职务的予以严厉打击。截至目前,共处罚不文明养犬违法行为745起,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30余份。

(四)强化保障,夯实养犬管理工作基础。坚持软硬件并重,着力提高犬只免疫办理、登记和管理工作效能,夯实养犬管理基础工作。一是强化工作指引。制定《池州市犬只袭人警情处置工作指引》,对犬只袭人警情的出警、处警、现场处置、伤员救治、舆情引导等全流程进行规范,提高犬只袭人警情处置效率二是强化信息管理。建立“池州市犬只管理信息系统”,对全市养犬登记、免疫信息进行归档,实现公安、农业农村、城管等部门信息共享。自《条例》实施以来,全市共发放犬证2608张,所有信息均可实现高效查询三是强化工作保障市、县两级均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建设犬只留检所,对走失、无主、没收犬只进行收容、领养、找回。同时,加大经费保障,2021年至2022年4月份,办证、芯片费用共计13.54万元全部由公安承担。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全市养犬管理工作全面有序开展,市民依法文明养犬意识进一步增强,小区和街头路面遛犬不牵绳、犬只粪便影响市容环境等问题得到明显改善,养犬管理更加规范。但是,日常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应登记未全部登记。截至目前,主城区还有少量犬只没有办理登记。二是齐抓共管合力没有形成,部门协作不够密切,部分单位人员参与度较低。三是犬主依法文明养犬自律性不高,公共场所违法遛犬及“遛犬不拴绳、犬粪不清理”等不文明养犬行为还不同程度存在。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规范犬只伤人和疯犬的处置。接到犬只伤人警情后,公安、城管、农业农村部门应联合处置,按照公安部《关于规范做好犬只袭人警情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现场难以捕捉的恶犬可以商请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使用麻醉枪等专业麻醉器具进行捕获。

提高养犬登记服务水平。加强对犬只“一站式”服务办证点的业务指导,提高养犬管理系统审核人员业务管理水平,为市民办理养犬登记提供更加便捷服务

是强化犬只收留场所监管。市公安局牵头,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犬只收留场所的日常管理,实现犬只进出场所的全流程监管。

是巩固养犬管理常态执法。加强对居民小区、公园等重点场所部位的执法巡查,严查无证养犬、违规饲养烈性犬等违法养犬行为,营造常态化、严高压查处违法养犬行为的态势

    五是加大舆论宣传引导力度遴选违法和不文明养犬典型案例,通过电视报纸两微一端等平台及时予以曝光,力促“通报曝光一起,教育震慑一片”,不断提升市民依法、文明养犬意识。 

           

                                                         池州市公安局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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