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东升代表: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外地来池机动车辆轻微交通违法免予处罚》的建议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更好服务池州经济社会发展,打造最优的营商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全、便捷、高效公共服务的新需求,池州市公安局将“宽严相济”的原则贯穿于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全过程,推行一系列柔性执法举措,让公安交管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让人民群众享受到越来越多的法治获得感。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章立制促落实。2022年9月25日,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结合省厅交警总队印发的《2022年全省各地推进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大力推进柔性执法”五要件清单的通知,将首次违法警告清单(15项交通违法)和轻微违法免罚清单(11项交通违法)印发各地,并采取严格考核等方式督促各地切实落实到位。
2023年2月,池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根据《安徽省公安系统服务企业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30条措施》要求,对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未放置保险标志等轻微交通违法以及运送生产物资的外地车辆,因不熟悉道路驶入货车禁止通行区域的纳入免罚清单,予以口头教育,纠正违法行为后立即放行。
(二)强化监督促规范。依托科技手段,每月在数据后台开展执法巡查,对系统内的数据对照轻微免罚清单进行梳理,对发现符合轻微免罚的违法行为仍处罚的,立即责令办案单位予以撤销纠正。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大力推进柔性执法。坚持包容审慎原则,大力推行柔性执法。不折不扣落实现行的轻微免罚清单,尤其是对外地来池车辆凡是符合免罚清单的一律予以免罚,同时告知其违法行为,口头教育并纠正后放行;对暂时未纳入免罚清单的违法行为,也未造成其他后果的,坚持教育警告为主,在符合自由裁量基准的前提下,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二)适时调整免罚清单。2023年4月,省司法厅发布公告,征询公众对《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我局交警支队正在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深入广泛开展依法全面推行轻微违法不予处罚等调研工作;待省《意见》出台后,将适时调整免罚清单,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待全省《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的指导意见》出台后,公安机关将通过报刊、电视、新媒体等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轻微违法不予处罚的清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公安交警执法的监督。
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如有新的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致
礼
池州市公安局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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