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行政执法局:
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号《关于规范城区停车秩序的的建议》已收悉。我局协办意见如下:
公安交警部门将立足实际,根据部门职责,在新建、改建道路和施划停车泊位时,主动作为,进一步加大与规划、建设和城管等部门的配合,按照《安徽省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指导手册》、《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城市道路路内停车管理设施应用指南》等规定和标准,提出科学合理意见;同时,将继续强化路面巡逻查控,加大违停抓拍电子监控建设投入,提高“网上”和“线下”巡查覆盖面,严厉查处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环境,规范停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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