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江浩代表: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消除池口小学路口安全隐患问题的建议》我局已经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公安局一直把校园交通安全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始终坚持落实“护学岗”机制,不断建设完善学校路段交通信号和电子监控设备,积极配合道路主管部门优化学校路段交通标志标线设置,维护学校门前道路交通安全。
2017年,市政府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主城区实际,在主城区原禁行区域的基础上,重新调整、明确重中型以上货车、危险品运输车等五类车辆在主城区的禁行区域,长江北路在货车禁行区域范围内。因生产、生活需要确需进城的车辆,按规定办理进城通行证后方可按照规定时间、路线通行。公安交管部门在审核进城通行证时始终坚持严格把关,上放学时段和上下班高峰期均禁止办证车辆通行。同时,因沿江路为双向两车道,道路条件不够完善,不宜全面放开大型车辆的通行。
2020年1月20日,我局交警支队已完成长江路与石台路交叉口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和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目前,交通信号灯已投入使用,电子监控将在备案、测试后投入使用。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部门协作,推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继续抓好“护学岗”制度,压实执勤人员责任,维护学校门前道路交通秩序,全力保障校园周边地区道路交通安全。
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如有新的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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