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吴兰英委员:
您好!
您提出的《大润发门前文明交通不能全靠死看硬守》提案我局已经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交警部门坚持把电动自行车和行人管理作为维护主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的重要措施之一。从去年开始,辖区大队在主城区各路口开展了非机动车及行人交通秩序引导和整治工作:一是高峰期间,在城区各路口指挥电动自行车靠边慢行,引导行人正确过马路;二是平峰期间,对道路条件较好的东湖路等路段,积极引导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行驶;三是针对众多非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较为薄弱和非机动车道道路条件限制的特点,在灯控路口安排警力定点执勤,实行全天候管控,重点纠处和劝导电动自行车乱穿乱行、逆行、不遵守信号灯指示通行。
针对吴委员提出的两条建议,交警部门认为第一条中将电动三轮车纳入机动车道内通行,势必会对机动车通行产生影响。同时,由于两类车型在驱动形式、速度上均不统一,给电动三轮车驾驶人生命安全造成隐患。而第二条中红绿灯、行人等待区调整问题,交警部门将吸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整,为群众出行安全提供安全与便利。
感谢您对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对我们的工作如有新的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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