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祎委员: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城区非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管理力度的建议》的提案我局已经收悉,现答复如下:
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快捷、方便操作等优势,备受广大人民群众接受和青睐,成为群众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同时,受到不同年龄、不同职业、不同文化程度等因素的影响,使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参差不齐,使之成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难点之一。
一、加大对非机动车道的管理,确保非机动车通行畅通
我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始终将机动车乱停乱放,特别是在非机动车道乱停乱放的整治作为重点工作内容之一,清理违法占用非机动车道,努力为非机动车通行创造良好的通行条件,今年以来共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9176起。
二、完善交通安全设施
我局交警支队与规划、建设部门密切配合,在道路规划、建设时,积极参与意见,提出合理化建议,因地制宜,在尽可能的情况下,加宽非机动车道,整修非机动车道路面,完善相关交通标志,积极建议在可能的情况下采用彩色路面以明示非机动车道。
三、加强宣传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市民规范通行,交警支队号召广大市民自觉抵制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着力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文明意识。一是在36个社区制作了360余块宣传展板,向市民传播电动自行车文明行驶的交通安全理念;二是在主城区繁华路段长江路、秋浦路设置了50余块交通提示牌,提示牌上印有卡通交警活泼可爱的形象加上温馨的交通安全提示语“电瓶车请走非机动车道”,广泛宣传各行其道和按道行驶等宣传内容,醒目的标语提示市民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三是在路面执勤中,引导非机动车规范通行,向非机动车驾驶人发放《致广大市民朋友一封信》《相关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时刻提醒驾驶人依法行车,倡导“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理念;四是加强重点群体宣传教育。支队在对单位驾驶员、中小学生和幼儿、客货运企业驾驶员、农民、单位员工等群体宣传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危害性的同时,加强了非机动车通行知识宣传。
四、管理与处罚并重
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始终把电瓶车、自行车的管理作为主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在主城区人车流量较大的长江路与秋浦路交叉口、浦东路口、南门转盘、大润发路口、建设路口和实小路口等重点路口设置高峰岗,引导电瓶车、自行车到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严格查处电瓶车、自行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和违反规定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在平峰时段重点加强长江路、秋浦路、东湖路、建设路和翠微路等重要道路的巡逻管控,加大流动执法力度,旨在通过长期的管理和引导,促进广大非机动车驾驶人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全力预防和减少涉及电瓶车、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2014年,全市共查处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4886起。
下一步,我们将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大电动车和行人的通行秩序管理,切实维护主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如有新的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人:程警官,联系电话:2093006)。
致
礼
池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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