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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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位不准停车 | |||
来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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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 |
来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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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2 11:23 | |
信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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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驾车在2023年1月14号中午11:00左右进入池州高铁站,随后在广场停车位下客,前后不超过五分钟,然后过了二天就收到违法停车信息,扣1分罚200的处罚,我们过年才回老家一次,对家乡的规定不是那么了解,咱们执法部门是不是可以做个温馨提示,告知大家这里不允许停车,我们下客人的时候,隔壁也有二三台车,还有一台警车,很容易误会,我就觉得那里可以停靠的! | |||
办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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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 |
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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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3 11:28 | |
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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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 您留言反映:“您驾车在2023年1月14号中午11:00左右进入池州高铁站,随后在广场停车位下客,前后不超过五分钟,然后过了二天就收到违法停车信息,扣1分罚200的处罚,我们过年才回老家一次,对家乡的规定不是那么了解,咱们执法部门是不是可以做个温馨提示,告知大家这里不允许停车,我们下客人的时候,隔壁也有二三台车,还有一台警车,很容易误会,我就觉得那里可以停靠的,望处理”的问题。池州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交警支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池州高铁站广场属于合肥铁路公安局管理,您反映的违停处罚为合肥铁路公安局摄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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